法律咨询

你好 我现在的困惑是 我有借条 但是我不知道借款人的具体居住地址 请问我该如何起诉

债权债务
2017-07-14 22:19:20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债权债务纠纷可以在接受货币一方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有的话也可以起诉。
  • 有没有身份证号。有的话也可以起诉。
  • 按法律规定,如果不知道债务人的详细地址,可以以公告方式进行送达,通知债务人出庭应诉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 在你所在地起诉
  • 建议到原告住所地法院立案
  • 有没有身份证号。有的话也可以起诉。.
查看全部7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