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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27日,本人借了朋友车开,被一辆出租车撞了,未去交警队之前,对方愿意承担全责,约1月30日前后,去交警队处理,因交警队没网,事故认定书没开出来,对方说租的车每天需要交130左右的份子钱,于是和我协商能不能先开出车,第二天再来开事故认定书,之后我们在交警队开了个罚单书和去停车场取车的证明书,先把车提了出来?因对方愿意负全责,我的车和他的车都让他找了个拖车拉到修理厂,由他出资修车,因临近过年,修理厂只能先修一个车,本着人道主义精神,不想让他一直花份子钱,在他与我协商之后,我同意先修他的车,过完年再修我的车。结果,次日我给他打电话约去交警队开责任认定书,他说叔叔病重,再北京,他必须连夜去趟北京,事发突然,病人为重,我说,那就回来再去也行。过了几天之后,我记不得是我打电话,还是他打电话,约了去交警队,他和我说,他的保险公司查了我的驾驶本,属于暂扣状态,不容许开车,不愿意付全责了,这里有个说明,我的驾驶本在2016年7月左右处理了12分,但是我8月在驾驶员培训处考了一科,分又补回来了。还有一个说明,因为我在此之前,有一次驾驶本找不到了,就去车管所补了一个,之后偶然翻东西又找到了所以我有两个驾驶本,再加上我不知道考完12分还需要去取那个驾驶本,导致电脑记录没有消除,显示暂扣状态。之后,因为过年原因,年后我们又去的交警队,交警判我负主责,他负次责。因为我的车也在他的修理厂,他的车已经修好,拿完认定书之后,我给他打电话让他把他修车的发票给我,我去保险公司报,我也要求他把我的车让他的保险公司评估,结果他非要求我先把他修车的钱给他,之后才肯放我的车,我不同意。我去修理厂提车,老板说提走没法交代,因为当时我和修理厂老板都见不到对方,修理厂老板建议我报警,让警察给开个证明,就把车给我,我打110报警,警察登记了一下,说我们有纠纷没处理,让我们自己处理,不能开这个证明,然后,我就没提出车?过了几天,我的车被对方从修理厂拖走,不知踪影,之后,就一直拖着,拖到今天,2017年7月了,中间倒是有几次电话协商,可是每次都谈不拢。前两天对方给我打电话,说让我把车拖走,就这样处理了算了,我同意了,毕竟很久了,总不能一直僵持。约的今天拖车,结果一直打不通电话,下午他给我回电话,说没拿手机,然后我们又约明天,我问明天多会儿,他完了说车一直在停车场放着,一天十块停车费,放了一年半,让我出4.5千的停车费,这是什么道理?不知道该怎么办了,总不能这样一直僵持吧,求助。

交通事故
2017-07-13 11: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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