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驾驶电动车然后前面停放的车突然开门导致我刹车不及时撞到车门,交警说我这个是机动车,他占主要责任,我次要责任,因为买车的时候不知道属于机动车所以没有驾驶证。对方保险公司说我要陪偿他的车损钱他的保险公司赔我医药费,但是我和车主已经协商好了我不要他1000块钱精神损失费他也不要我赔他车损钱,但是他现在又反悔了,找不到人,保险公司说必须两个人一起去签字才可以拿到医药费,我该怎么办,协商好的时候我有录音可以当证据吗?

交通事故
2017-07-25 15:16:17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 协商不成建议委托律师通过诉讼解决,争取最大权益
  • 根据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按照责任比例承担相应责任。如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可在接到事故认定书3日内向上级交警部门申请复议。根据交警认定书进行相关民事赔偿。
    致人身体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误工、护理、交通、住宿、住院期间伙食补助、必要的营养等费用;损伤达到伤残等级的,还需要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 你好,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根据交警队的责任划分比例进行承担责任。如果有保险的,尽快与保险公司联系。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 协商的内容没有书面协议对方可以反悔。
  • 可以通过诉讼解决问题。
  • 找不到对方,你就只能起诉处理了,至于起诉信息的话,你可以找交警要,通过车辆信息可以知道车主的身份证号姓名这些,你去找交警要这些信息,交警一般都会给的。

    能够和解是对双方都有利的事,不必要在去走漫长的诉讼程序。现在你们已经协商过了,双方应当按协商的内容履行,如果有协议,一方反悔或者不履行协议,那么拿着和解协议可以直接起诉对方,要求对方履行和解协议。

    精神损失费能不能得到支持,各个地区有所差异,并且与伤者的伤残情况、对家庭的影响程度、与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有关系,精神损失费具体赔偿多少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 您好,可以作为证据,但如车主不配合需要经过法院诉讼程序解决。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