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夫妻准备要离婚了,然后夫妻有一方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有笔债务,那现在这笔债务是由双方一起偿还还是本人单独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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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这笔债务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吗?如果是就要由夫妻共同承担。离婚诉讼财产分割时,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举债所负的债务是否构成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4条的规定进行认定。
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举债并主张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举债的夫或妻一方应当承担举证责任,即证明举债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否则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如夫妻一方以与债权人发生纠纷的生效民事法律文书为证据,主张夫妻共同债务要求另一方共同偿还的,如一方未能举证证明债务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或夫妻有共同举债的合意,则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应认定为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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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这笔债务的用途是什么呢?如果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应该由夫妻两人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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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是为家庭生产、生活举债,由借债的一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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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存在以下除外情况:
1、夫妻双方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各自所有,而债权人知情的情况下,债务自理。
2、一方可以证明该债务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
3、借款人与债权人明确约定该债务属于借款人个人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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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