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了八千五分24期,总得要还一万五,利息算不算太高了,这样可以报警或者起诉他们吗,能不能只还本金,利息按银行利息多一点那样还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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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如果您双方并未约定借款利息,那么原则上到期还款时可以不支付利息。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且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双方约定了利息,只是没有写在借条上,那么还款时可以要求根据约定支付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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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对方不偿还借款可以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偿还,需注意的是利息不能超过银行同期利息的四倍,超过部分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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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