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15年6月出了车祸,造成左腿胫骨平台骨折,对方车负全责,现在腿里面钢板取出,伤残鉴定没评上,三期鉴定是误工期限24周,护理期限24周,营养期限12周,医药费花了一万块钱,还有一些交通费,鉴定费用,医疗器械辅助等,现在对方车保险公司说只愿意出24000到25000之间,因为我是农村户口,我是徐州市丰县一个农村人,我想问一下您,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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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的赔偿,与交通部门出具的事故认定书中认定的责任、伤者的受伤情况,以及伤者户籍都有很大的联系,在交通事故赔偿中,农村户口和城镇户口的赔偿标准不一样,城镇户口标准要高于农村户口。如果是农村户口,满足以下两个条件也可以按照城镇户口来主张赔偿。
1.事故发生前在城市居住满一年
(1)居委会及房东的证明
(2)辖区派出所证明
(3)暂住证或居住证
(4)房地产证
(5)其它
2.事故发生前一年在城市有稳定的收入
(1)事故发生前连续满一年的社保证明
(2)有劳动合同及工资表(事故发生之前一年的)
(3)纳税凭证
(4)事故发生前连续满一年且每月有固定收入的存折
(5)其它
交通费用能不能得到赔偿与提供的证据有关,交通费的产生必须与交通事故造成的结果有直接关系,另外需要提供相关的凭证或发票,否则很难得到支持。
关于鉴定费,不同的鉴定机构,不同的鉴定项目,鉴定费用会有所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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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调解程序,可以不接受,不接受的话,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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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量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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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需你提供材料详细计算。如果你认为不合理可以起诉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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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鉴定结果了,你只能根据鉴定结论来计算你的赔偿。保险公司的这个赔偿标准还是比较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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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