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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关于房屋财产分配,房子是婚前购买,男方出首付,房子登记双方姓名,用的女方公积金贷款,女方为主要贷款人,现在将要离婚,男方要房子,女方关于房子能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7-07-14 21:35:4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你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决,同时,也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可以有所差别。

    以夫妻共同财产的投资,在离婚时的处理方法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可能会进行一定的投资,例如购买国债或股票、发起成立公司、与他人合伙经营、购买房产进行出租出售等等。
  • 你好,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同样可以向法院主张要房子,如果不要的话,可以向法院主张要求男方对折抵后剩余的贷款部分进行补偿。如果要进一步咨询,欢迎转一对一咨询或者直接来电我们详谈,希望能够帮助到你。
  • 您好,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也可主张要房子或者要求男方补偿折价款。
  • 本律师专做离婚案件,可以为您提供法律帮助。鉴于问题复杂,建议来电咨询。
  • 可以析产,房产属于你们共同所有,男方补偿房款给你。
  • 双方协商不成,可以要求分割。请与我联系委托代理维权
  • 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女方也可主张要房子或者要求男方补偿折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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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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