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好!!我有一再审案件,判决后,我不服,想再上诉,可在上诉缴费期最后一天下午我才借到钱,到法院,法院以快下班为由,拘不受理我交费,第二天法院说已过上诉期限。更可恨的是法院的某些大爷和对方嘲笑我说:没想到你还能借到再上诉的钱,你说这是什么事,什么社会!最近几年打官司,东奔西走弄得我精疲力尽,生活也成了困难,现在在打工。由于对方有经济实力,有当地领导庇护,公检法领导是他家的常客,现在应该是法制社会,可怎么就……我该怎么办,谁能给我出个主意,谢谢您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