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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老公2002年结婚,后我从山东青岛来到保定,但户口还在青岛。2005年与2006年分别在保定买了两套房子,因我没有保定市户口并且我的户口是挂在别人家户口簿上,故不方便拿户口簿,所以两套房子都是写的老公一个人的名字,并且图手续简便的缘故,是以老公未婚的名义办的手续。我想问一下,万一将来离婚,这两套房子是属于共有财产还是老公一个人的财产?

婚姻家庭
2006-05-16 17: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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