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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你好。2015年6月公正处公正借款合同,我是担保人2年,但我老公没让签字。同年7月借款人不还利息就起诉我,8月查封我房子(夫妻共有,在我名下)。借款人写了还款计划,暂时解决。到了16年8月法院执行局让我腾房,借款人又给还款计划,暂时解决。到17年6月又让我腾房,我在提异议找证据中发现,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人的收款账号是错误的20位,根本打不上钱。双方没有签订账号变更改协议的情况下,出借人把钱打入了借款人18位的账号。我想问一下,担保人现在还用负担保责任吗?我现在该咋办?

债权债务
2017-07-12 19:04:4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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