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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我于三年前在贷款公司借了4万贷款。由由于自己经济实在是困难,没有如期还贷,现在贷款公司给我下了律师函,说如果在6月22前不还贷或者不电话联系协商,就按刑法193条规定按诈骗处理,于是我从朋友手凑了4500元。还了4500.但律师又限制我于7月10日前在还5500。如果不还,继续按诈骗处理,请问律师?我这种情况能构成诈骗罪吗

婚姻家庭
2017-07-10 13:5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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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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