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请问交通事故2016.02.18出事,2016.07.01出院,2016.12.01又做了手术,2017.03.07出院,到现在还没处理这交通事故,还有效么?

交通事故
2017-07-15 11:48:5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请问您是问什么有无效呢?看您的住院情况,应该是构成了伤残,需要先评残,如果您不懂,律师可指导评残,欢迎来电或来所咨询
  • 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的处理,包括勘查现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双方当事人的请求对赔偿争议进行调解等。《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3条、第94条和第95条对交通事故的处理期限作出了具体规定。 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条例》第93条规定,交警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因此,交通事故处理时间一般应为10日。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后应及时送达当事人。 申请调解的期限: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争议,各方当事人一致请求交警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10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 调解的起始时间和期限:交警部门接到当事人的书面调解申请后,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交警部门调解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送交各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各方当事人共同签字后生效;调解未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终结书送交各方当事人。
  • 你好,交通事故处理时效是一年。
  • 您好,至今有无向驾驶人或保险公司索赔,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诉讼时效。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