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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身份证:***)关于涉嫌某分期消费贷款合同诈骗一案,于2017年7月10日15,在海东市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开庭,案件号:青*字第(2017)1号,请准时出庭,法院将当庭宣判并羁押。若缺席出庭,法院将视为自愿放弃辩护权,报备机关单位进行网上追逃通缉处理,如直接进行刑事拘留,处一到三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两万到十万,详情请参照《刑法》第193条与《合同法》203条。如非本人请转告。咨询致电:019-88110 助理【律师事务所】 该咋办 最好的处理方法 谢谢

债权债务
2017-07-07 11:05:29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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