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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高考前突然被我父亲改了名字没经过我同意连姓也改了,很不喜欢现在的名字,户口本上出生改过一次,总共两次,户籍中心的人说不能再改了,但名字是我背负一生的两次都不是出于我的意愿也太残忍了,我有一个自己感觉很有缘份的名字快递什么的都用这个,很想要在身份证上改写,各位律界大神有木有法子?跪求!

婚姻家庭
2017-07-07 15:38:13
共有1位律师解答
  • 变更姓名一般需要符合法定的情形,根据浙江省的规定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应当经父母双方或者监护人协商一致;10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变更姓名的,还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姓氏:
    (一)因血亲关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间变更的;
    (二)因收养关系变更姓氏的;
    (三)因父母离婚或者再婚未成年子女变更姓氏的;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姓氏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公民本人或者监护人申请变更名字:
    (一)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违背公序良俗的;
    (二)姓名或者姓名的谐音易造成性别混淆、他人误解或者伤及本人感情的;
    (三)名字中含有冷僻字的;
    (四)公安机关认定确需变更名字的其他特殊情形。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缓办理姓名变更登记:
    (一)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二)更正出生日期未满三年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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