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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一位在公司服务11年的老管理,因理念与上司不同,今年5月份上司口头劝退,答应补偿金;但至6月末都未有安排人员接替工作,因我本人计划7月底离职,所以在6月26日递交了辞工书;而现在上司以我递交辞工书为理由,杜绝支付补偿,请问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取回我的补偿金吗?

合同纠纷
2017-07-06 10:42:1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无理由辞退劳动者,就您所述,用人单位已经是违反了劳动法,您是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赔偿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我们团队每年办理劳动纠纷案件上千件,积累了大量的办案经验,近期刚办结几件与您类似的案件,都成功获得高额赔偿款,有许多成功的案例,我们可以给予您成功案例的判决书进行参考,如有需要看,可以马上拨打我们头像下面的电话,直接为您解答,以便让专业律师为您制定更详细更合理更高效的方案,指导您收集证据,以便尽早获取更高赔偿。
  • 建议去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申请劳动仲裁
  • 主动辞职没有补偿的。
  • 您好,可以争取,视乎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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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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