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期间,我开公司,在外面打的欠条,现在离婚几个月了,对方起诉了,我妻子还承担吗?妻子上班,不参与我的事,借的钱我也没花在家里。另外现在(已经离婚几个月了)如果我再重新给对方打欠条,能算共同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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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有两种除外情形1、夫妻二人约定婚后财产各自所有2、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有个人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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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那么与你的妻子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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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经营公司的欠款,如果公司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那么与你的妻子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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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认为是个人债务,需要提供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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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不得向其配偶主张权利,除非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或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原则上应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另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的除外;能够证明夫妻约定分别所有财产制,且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也除外。
(三)夫或妻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可基于合法依据向另一方追偿。
(四)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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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你经营公司的欠款,如果公司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话,那么与你的妻子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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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