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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民间借贷纠纷的担保人,本案经过三次庭审,一审时,原告说60万借款,是现金支付的借款,被原审被告利用购房协议驳回之后,当庭默认60万元借款是虚假的借款事实,并和被告变更购房协议为主合同作为调解。再审时,驳回了本人的再审,并利用诉讼时效没过的说法来证明本人的担保期限没过的事实,三审时原审原告承认了起诉立案的60万不是真实的借款,购房协议的款项来源再再审和三审的证词前后又相互矛盾,也是虚假陈述的证据。这时候,本人如何让法院移交公安局。

债权债务
2017-07-27 17:51:5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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