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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叔家在某天晚上,因为同村的村民组长在晚上11点左右在他自己家一另外两个村民喝酒后,他们门相约一起去查看刚修建的村民饮用自来水蓄水池,该村民组长在通知我二叔家的时候,在500米以外,以口头喊叫的方式通知我二叔家,当时我二叔门正准备睡觉,当他听到对方喊声后就出门应答对方,不曾想对方就在对面破口大骂,在我二叔好言劝阻下,该村民组长并没有听劝,于是双方发生口角。后面该村民组长就找上门来挑衅,当天晚上我二叔一家四口在家,还有两个未成年的弟弟妹妹,因考虑对方是在醉酒状态,我二叔见情况不妙,怕双方争执伤及到两个孩子,于是我二叔就带两个孩子垛到他们家玉米地里去了。二就在我二叔带连个孩子垛到玉米的的这短短几分钟的时间了,改村民组长就对我二婶动手非礼她,于是们就扭打在一起,我二婶原本有间歇性精神病,根本受不得刺激。在他们扭打的过程中,我二婶用扫帚把对方打伤了,经医院鉴定为一级轻伤,现在离事发右1个月出头了,至今我二婶还被关在看守所。而对方又要求我二叔们家和解,同时向我二叔家赔偿所有的医药费。请问,这种情况下我们改怎么办?

其它综合
2017-07-04 16:34:42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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