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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孩子在本月22日在XX市水务局管辖下的一个水利设施内溺亡,他们虽然设立了警示语,但字迹模糊不清,警示牌只有一个!另外水域内有两块石墩,这两块石墩对孩子有一种安全隐患,它诱示孩子进入深水区!您认为水务局有责任吗

其它综合
2017-07-02 20:58:09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可以主张权利,水务虽然有提示但是在责任上不能完全脱责,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比例。建议你们可以和水务局沟通协商,协商不成了再进行诉讼。
    追问:我对孩子平时管束比较严格,那天他出去时说要去学校,所以他爸爸就答应他了,结果导致孩子意外溺亡,我个人认为学校是有责任的,因为虽然孩子是六年级的的学生,但是学校还没有彻彻底底的放暑假,所以他的爸爸就相信了他的话!导致事故发生,您认为学校有责任吗
    追问:我对孩子平时管束比较严格,那天他出去时说要去学校,所以他爸爸就答应他了,结果导致孩子意外溺亡,我个人认为学校是有责任的,因为虽然孩子是六年级的的学生,但是学校还没有彻彻底底的放暑假,所以他的爸爸就相信了他的话!导致事故发生,您认为学校有责任吗
    解答:这种属于意外,硬要追究学校责任的话,就得先确认孩子是上学期间跑到外面出事的,否则就不好认可。现在学校给孩子都买了保险,你们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也可以问水利局主张。
  • 有一定的责任,应该要有防护措施防止未成年人进入。
  • 水利局负有一定责任,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