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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个上海的男朋友,今天3月初来扬州,提出要在扬州找工作和居住,当时没找到居住的地方,我父母考虑我们将来的关系,就同意他先暂住在我家.5月8日早上7:10分左右,他偷了我父母的钱,现金大概300,还有一张银行卡,外加一辆8成新的本田摩托车跑了,无影无踪.我们也通知了他父母来扬州一起寻找他,可到现在都没有结果,我不知道这种情况公安机关是否能立案?

刑事行政
2006-05-11 21: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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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