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去这个店里应聘的时候,领导没说过走的时候要提前一个月辞职,但我也写了辞职报告,他们现在招到人了,我说给我工资让我走,他们就是故意拖着不让我走,我上班就故意表现不好,不听安排,他们就扣我几百的工资,这种情况我该怎么办?
-
拖欠工资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拖欠工资并没有规定是超出一个具体的时间才算违法,只要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或者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都属于违法。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
您好,建议您和领导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可以申请仲裁。
-
克扣工资向劳动部门投诉.
-
你好,需要人社局投诉
-
你好,向有关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您好,克扣工资向劳动部门投诉
-
克扣工资向劳动部门投诉
-
法律规定:转正后辞职,应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
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查看全部9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