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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这么个情况:我和几个股东开了家公司,几个股东出资总计10万元,直接打到了我的账户;我不作为股东,但是公司的一切开办费用都是由我支付的,目前已经支出了20多万。现在这个公司不打算开了,我该如何何几个股东处理账目和资金?这个事情对于我存在怎样的隐患和风险?我多支付的钱还可以追讨吗?谢谢解疑。

债权债务
2017-07-01 09: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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