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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货车相撞摩托车时间2017年6月22日下午,今天29日,有人伤,车被扣,交警部门一直没通知当事人去判定责任,当事人天天打电话过去问什么时候处理事情,交警部门一直是说等通知,就这么一直拖着,这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
2017-07-03 10:16:50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 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部门并未超过法定期限。
  • 可以依法要求尽快出具责任书,尽快进行协商处理,拿回被扣车辆,具体请来电话详谈!
  • 如果需要进行相关鉴定,需再鉴定之后十天出认定书。
  • 建议及时催促交警部门处理,法律规定有明确时间规定的/////
  • 你好,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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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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