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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与公司的合同在2016年6月4日到期,2016年5月中旬我的主管找我谈话说公司不续签了,当时主管说已和部门领导打过招呼会给我结算项目奖,我就5月26日办了离职手续。2017年4月底公司发项目奖了,但是没给我,行政总监说不发的理由是2016年6月30日前离职的不结算。请问公司主管对我的承诺有效吗?项目奖应该给我发吗?

合同纠纷
2017-06-28 23:59:4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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