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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和邻居家一块土地存在纠纷,原来有明显的界线(田埂),后来他家建房子,占到我家的土地,明显超过界限线1米,我妈去和他说(不下十几次),叫他不要动工,对方态度很强硬和恶劣,执意要动工(填土方打地坪),而且破坏了田埂的上部,且放出狠话,如果占到你家里就来拆掉,填好土方打好地坪后,导致原来的界限被破坏。由于当时只有老人在家,不会使用照相机,拍下他没施工之前的界线的清晰图片和影像资料作为证据,到春节时,我家照着原来的界线的大概位置,用挖机挖了他们家的地坪,露出原来的界线的下半部,因为是用石头垒起来的,所以下半部界线的痕迹很明显,通知村委来处理调解,并拍了照片存证,由于村委调解意见双方都不认可,所以没调解成。案件上交到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还是没调解成功。今年他家又重新动工,把我们原来挖出的界线的痕迹重新填方填土,再次动工,导致原始证件(界线)完全被破坏,我想问一下,像他家这样恶意两次破坏原始证件,要不要承担什么责任?谢谢!

征地拆迁
2017-06-27 18:28:01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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