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6月11日晚8点多,我家孩子(九岁)在我(父亲)不知情的情况下为某公司的一款游戏充值了折合1530元的虚拟钻石,用支付宝支付的,但孩子不知道支付密码,是通过支付宝发了四次验证码,最后输入我的身份证号码,最终修改了支付密码,从而导致支付宝所绑定的银行卡里的钱全部被充值了虚拟钻石,6月12日下午收到支付宝的账单,当时就与支付宝客服联系以为帐号被盗,报了案,并且冻结了现金支付功能,之后才知道是孩子在家为游戏充值了,联系了支付宝客服部,支付宝认为要向游戏方协商解决,联系了游戏方,游戏方让与游戏平台联系,后找到客服电话协商解决,游戏中心以不能辨明是孩子还是家长充值为由拒绝退款,现决定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根据(网络游戏暂行管理规定)游戏企业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虚拟货币,游戏登录必须实名认证,(而游戏中心利用我的帐号默认登录了游戏),(民法通则)未成年人属于无行为能力者,只能购买与之智力相符的商品,所以我认为游戏平台存在钻法律法规漏洞以谋取钱财。 谢谢您了!在现在智能手机普及的情况下,我们做为家长与社会不良企业做斗争,力求给孩子创造一个最安全的学习环境,最大化的利用网络优势为孩子学习提供便利,为祖国的花朵呕心沥血,绝不让孩子们痴迷于网络,耽误了学习的黄金时代,希望大家帮忙给这些游戏企业大的压力,不要继续侵蚀孩子们的学习时间,再次谢谢您了!

损害赔偿
2017-06-30 07:14:08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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