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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夫各有一套房子,房产证也是各自的名字(我们再婚前各有一女儿)08年离婚协议写明离婚后房子不得买卖,百年后都归儿子。现在我想把我的那套房子分成3份,儿子,女儿,我养老(我是我女儿,儿子的监护人),要怎样办手续呢?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民事相关
2017-06-30 15:00:55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要看具体的事实和证据情况。如果离婚时有未处理的财产,可以请求离婚后财产分割,可以到法院起诉。可以委托律师代理。具体可以电话联系。
  • 如您们双方依法签订相关协议,其约定是有效的,但属内部约定,不能对抗第三方。第三方如起诉,是需要承担的。建议通过法定流程确认相关责任。
  •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 办理合法的手续。
  • 你好,需要咨询房管局。。
  • 您好,是需要承担的.建议通过法定流程确认相关责任
  • 你好:根据具体情况 建议咨询当地房管局 办理合法的手续。
  • 您好:存在风险,一般需要按离婚协议履行,建议您和前夫商量。
  • 您好,可以办理过户手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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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