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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感情不和 分居3年了 另一方不离婚 不敢见面 对方有家暴倾向 可以不露面的情况下起诉他离婚吗?

民事相关
2017-06-26 18:31:2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您好,建议先尽量挽回,若无果,则双方尽量协商去民政局登记离婚,若无法协商,则可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夫妻关系,并分割共同财产,对于子女抚养问题,法院会综合考虑双发的经济状况,收入水平,房产状况,受教育程度,与子女相处的时间长短等等因素综合判决,若子女已满十岁,则应该听取子女的意见。 第一次起诉离婚时法院往往不会判决离婚,但过六个月之后再次起诉,法院通常就会判决离婚了。对方不同意并不阻碍一方起诉的权利。 起诉需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子女出生证,起诉状等材料。原告不露面是不行的,会视为撤诉处理的。
  • 您好,您可以向对方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诉讼,不需要与对方见面的。
  • 可以起诉离婚 需要出面
  • 你好,诉讼离婚原告是必须到庭的!祝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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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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