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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1年与妻子离婚。离婚时双方在协议书上达成共识如下:孩子归我,所购房屋归儿子所有,所欠私人债务各承担50%约6万余元。所购房屋按揭款双方各承担50%每月约1000元。现在六年过去了,她没有实际履行协议内容。所有债务和按揭款均由本人在还。如果我向法院起诉她履行:1.离婚协议条款,房子归儿子所有。2.立即支付我已付全部资金约14万余元。3.每月按时支付房屋按揭款。请问各位老师,这官司我打赢的概率有多大?谢谢!

民事相关
2017-06-27 10: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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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