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来有个饭店,我办理的营业执照,后来饭店转让出去了,但是营业执照上边的法人一直没有做变更,过了一年多时间,饭店的经营者欠员工工资未支付,员工诉讼至法院了,我也成了被告人,法院判定我也需要承担责任,现在到了执行阶段,我收到了强制执行通知书,我现在应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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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偿还所欠员工资的,然后,再向你所转让的那个人追偿,也就是你把他当被告起诉,请求判令给付你替他给付的员工的工资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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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需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和证据来分析,建议委托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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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可以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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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然后向对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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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属于法人需要承担责任,然后向对方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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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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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