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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再婚,房子是老公的,但是房证上写的他和前妻的名字,他们离婚时老公一次性给了他前妻22万,他们有协议,他前妻随时配合他改房证,就是还有一部分贷款没有还完,所以一直没有改房证。现在老公得了重病,我一直陪在身边,我想知道有懂法律的朋友帮我解答一下,这个房子有我的继承权吗?,如果他写遗嘱,不给我,我该怎么办?

民事相关
2017-06-25 11:06:1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无遗嘱按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你有法定继承权..
  • 房产是你老公的个人财产,你是有房产继承权的。
  •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你有法定继承权
  • 有遗嘱按照遗嘱继承,没有遗嘱你有法定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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