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闯红灯撞到人了,现在人在医院,已经垫付了40000的医药费,交警判全责,车已经提了。今天病人家属又让打20000过去医院,这钱我们还要继续垫付吗?保险我们交的是强险和人保商险,里面有车损,三责100万不计免赔等,这种情况保险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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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了的,伤者可自行垫付费用,待治疗结束后去评残,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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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买了保险,并且出现了相应的承保事由和条件,那么就保险公司就应该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如果保险公司不赔的话,就向法院提起诉讼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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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双方协商赔偿数额,协商不成的灯对方向法院起诉,先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超出部分商业险继续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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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