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各位律师,我想请教大家个问题,有位老人打工白天6点开始上班下黑9点多才下班,在回家路上死亡,工地开发商有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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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如果没满60周岁的人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或工作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亡,所以建议家属先申请工亡认定,认定工亡后亲属可以获得以下赔偿: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如果满60周岁的人发生此种情况的一般不属于工亡,但也会比照工亡按人身损害赔偿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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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是没有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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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是没有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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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下班途中如果因病死亡,不算工伤;如果是享受社保待遇而打工的,不算工伤,开发商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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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原因是什么?报警后警察会作出鉴定.再分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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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