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本人在原单位办理在职离岗后,于2016年9月到学校工作,2017年6月被学校辞退,在校工作期间单位没有与我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教师上下班时间是:上午8:00-11:45,下午1:00-4:40,我严格遵守学校规定。请问我能劳动仲裁吗,可以补偿几个月的工资。我手头上只有工资卡和我上课的课程表还有学校作息时间表这些证明材料可以吗?

其它综合
2017-06-22 17:58:41
共有1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