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两口一方去世20年以上,去世一方的财产能由活着的一方继承并以公证书方式给其子女中的一个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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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五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没有遗嘱那么应当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事宜。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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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则上有遗嘱从遗嘱,如没有遗嘱则按照法定继承。一般有权处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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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同意放弃继承权由老人一人继承全部财产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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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道里 你只能继承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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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般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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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一般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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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遗嘱,按照法定继承子女配偶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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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依法继承,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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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需要所有法定继承人同意放弃继承权由老人一人继承全部财产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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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行的,需要其他继承人的一致同意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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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申请办理公证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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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