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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现在领养孩子需要什么要求,领养孩子咋收费呢,请你给我详细说明一下好吗

婚姻家庭
2017-06-24 19:23:1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首先、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1、被收养人是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2、被收养人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是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这里的孤儿是指父母双亡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弃婴和儿童是指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丢弃而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3、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其次、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1、收养人必须年满30周岁。2、收养人无子女。3、有抚养教育被抚养人的能力。为了保证被抚养人的健康成长,对收养人抚养、教育能力的要求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收养人应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第二,收养人有保证被抚养人健康成长的物质条件;第三,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有配偶者收养子女,必须夫妻双方共同抚养。5、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再次、特殊收养成立的条件:1、无配偶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相差40周岁以上。2、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的,中国《收养法》第7条规定:"年满30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4条第3项,第5条第3项,第9条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3、对孤儿、弃儿或者残疾儿童收养的特殊规定。4、继父母对继子女的收养。《收养法》第14条规定:"继父或者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的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并可以不受本法第4条第3项,第5条第3项,第6条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即不受以下条件的限制:(1)不受被收养人为生父母由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和不满14周岁的条件限制;(2)不受送养人为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的条件限制;(3)收养人不受年满30周岁,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以及只能收养一名子女等条件的限制。
    最后、办理收养手续的流程:在民政部门办理,一般情况,需要提交以下材料有:1、审批表一式两份;2、单位(或社区)婚育证明,且负责人签名;3、男女双方申请;4、结婚证复印件及原件;5、男女双方户口簿复印件及原件;6、两个县区以上医院不能生育的证明。对于具体情况和需要递交的材料,建议到民政部门进行最为详细的咨询后,按照规定办理。
  • 领养孩子可以看《领养法》的规定,具体可以咨询民政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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