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另一被告在2014年10月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当时本人并不知情 因为法院判决下来后我一直在履行法院判决 而且已经还清了本人的欠款 今年因为要办理银行贷款业务才知道自己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今年2017年5月9日在咨询了法院后我与原告一起至浦东法院执行局反应了事实情况要求撤销本人的记录 法官在了解了事实后要求原告递交了书面撤销申请后于次日即2017年5月11日回复本人已经屏蔽了我的记录 可是时至今日我的记录还在网上可查 贷款也通不过 我上周又向法院陈述了该情况 法院回复我说可能是上海高院系统出了问题说已经呈报高院了让我再等两天 但是至今仍未解决 我的情况该怎么办 这对我的出行和其它经济活动都造成很大影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