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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问一下,病人在某市第一人民医院急诊科就诊当时病人进急诊科检查确诊是糖尿病和急性胰腺炎,确诊还有子宫肌瘤,然后我就问医生这个病在你们医院可不可以治,如果不可以我们就转院,然后医生给我的答复是可以,但是在急诊科住了一晚上只后说给我们安排病床住院,可是没有他们又告诉我们要强制性转院,我们不同意,而且从在早上六点到到上午十点左右都没有说开药给病人治疗,一直到我们同意转院他们才给病人开要药治疗,就是这样现在病人病情加重了,现在在襄阳市第一人民医院lCU加护病房,他们是不是有责任,我该怎么维权

医疗纠纷
2017-06-21 16:11:45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我们专做医疗纠纷案件,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再也搜集不到了,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以及把病历邮寄给我们,帮助你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二、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计划生育委员会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之日起15日内,可申请省级医学会再次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起诉后的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所身上,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我们读完病历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过错。
    三、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 你好,这种情况下医院是有责任的,建议免费来电咨询或者转为一对一咨询,更详细地分析一下案情。
  • 你好,这种情况医院是有一定责任的。建议你和医院沟通,如果病人病情恶化,且有证据是医院的责任是可以起诉的。具体情况建议您来电详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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