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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友经过车行介绍在北银消费贷款40000元,当时给车行现金30000元,扣利息1万1千。   8月6日零辰12点至1点期间北银消费金融强行开部车走,当时就报当地派出所,当地派出所不受理,后来发现手机上有一条信息:你好!我是佛山市银盘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的人员。现通知你,由于你违反了我司的合同条例。现已把你的汽车拖走,请与三天之内结清我司贷款金额。具体金额会有另外信息通知你。以此告知。马上打这电话(15013201140),一个上午都没用打通,快12点时,回了一个电话,内容和信息一样,就挂了,后来又于此人沟通,电话里说:车拖回来后,就只有一种方法,全部结清。第二天,电话打不通了,发信息也不回。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北银消费的担保公司佛山北银汽贸有限公司强行把车开走!打电话到北银消费客服,客服说向公司反应,到时做出调解,把车退回,可是,一天又一天过去了,还是没有反应。到佛山银盘汽贸有限公司咨询,去要求还车!银盘汽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说要把剩下的钱全还了!才给车!(包括拖车费5%,违约金10%,提前还款2%,一共要我多付本金的17%)这是什么道理?虽然合同里面有担保公司可以帮北银消费追债,但是目前没有什么不良记录,该还的已经还了,北银消费金融公司又没有要客户还清啊!请问有道理押车呢?   去佛山银盘汽贸有限公司调解,公司负责人要客户去找银盘委托的追债公司,追债公司给合同复印件你看,合同上空白处什么都没有填,就只有客户的签名和年月日,一共3张,谁看了后就会明白,他们在客户买车时,当时签名,空白处当时不填,为现在的诈骗做好准备。   这样实行诈骗,难道就没用相关部门去管吗?请有关部门能给客户做主,还客户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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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19 17:24:20
暂无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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