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给儿子交首付买房,婚后写上了儿媳妇的名,贷款他倆还,离婚房子怎么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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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决,同时,也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可以有所差别。
以夫妻共同财产的投资,在离婚时的处理方法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可能会进行一定的投资,例如购买国债或股票、发起成立公司、与他人合伙经营、购买房产进行出租出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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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上儿媳妇的名字,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属于共同财产,一般要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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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共同财产 一人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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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