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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哥和我大嫂要离婚,共有一套房子一共30万左右,贷款还剩14万,房子是结婚后买的,房产证是两个人的名字,首付大部分都是我爸妈拿的,还有大哥自己像亲戚借的一些,女方一点也没拿。有一个上初一的儿子打算归我哥。我大嫂没有经济收入,我大哥一个人养全家,一个月工资七千左右都交我大嫂,她花钱大手大脚,孩子住校,平时不需要照顾,她也不出去上班,还爱攀比,结婚十几年也没攒下多少钱。 这种情况如果离婚房子和孩子的抚养费该怎么解决,不想卖掉房子想留给孩子,房子的钱需要给女方一半吗?女方给抚养费该给多少? 请您给点意见,非常感谢!

民事相关
2017-06-20 10:42:1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实行的是共同共有制,它原则上不考虑各方对财产贡献的大小或收入的有无及高低,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婚姻法》第39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的权益的原则判决。”协议分割,只要双方自愿即可,坚持自愿原则,没有固定的比例。按均等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这也是男女平等原则的体现。除此之外,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中还应体现:
      1、照顾妇女、未成年子女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的原则;
      3、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4、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优先于法定的原则。
  • 协商不成,是可以通过诉讼解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