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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一我无缘无故被人打。后来我为了自卫,拿了车上的一把刀,还没有开始打,对方就抢我的刀,可能在抢刀的过程中他的手被划伤了。但是我当时不知道他受伤了,我把刀又抢了过来,准备打他,我拿着刀坎了他一下,但是我是用刀背坎的,我只是吓唬他而已,后来他就跑到别人家里去拿刀了,旁边有人劝我走,我就走了,最后有群众报案了,现在公安说我非法持有管自刀具,还在大街上持刀坎人,我觉得不应该这样定我罪,是他无缘无故先动手。他现在要我陪钱,请问我因该陪这个钱吗。我是不是自卫行为过当

经济相关
2017-06-17 13:5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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