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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好!请问多次盗窃(4次,有次是在不知道的情况下带出来的回到家才看到的但是没有还回去,最后一次是在服务员的提醒下付钱了的)累计金额不到1000元可以被免于刑事处罚么?如果会被处罚是什么处罚?(一个多月前检察院通知我过去做了笔录我已如实交代清楚但是前两天派出所又给我寄来了盗窃的价格鉴定的单子)现在是取保候审的11月08日起

刑事案件
2017-06-16 10:2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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