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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因为手臂痛,去县人们医院检查,手臂说无法医治,我就提议搞个全身检查,结果说爸爸肺癌前期,建议动手术,还请武汉同济专家来动的,7500块钱!听到如此结果,当然不容考虑,那就动手术吧!当然钱给了,至于专家什么样子我不知道,手术后,一直不能吃东西,大概一个月后通知出院,结果医生告知,不是肺癌,出院总结是肺结核!这明显误诊吧,出院后,由于无法进食,只能又送进医院,拍完片后,主治医生说:里面穿了洞,不知是肠子还是胃,没有动手术,不清楚,这是什么话??难道要拿我父亲做实验呀!先手术再说病情?

交通事故
2017-06-18 13:19:3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患者在诊疗过程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同时医疗机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等行为造成患者损害,则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但患者或者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等情况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按照您的描述,如果您认为患者在治疗过程中,院方确实有渎职行为,则您应该拿出相应的证据证明院方渎职,如果院方不能拿出相反证据证明自己无责,则应认定院方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由院方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您可以收集院方渎职的证据向法院起诉。此外,您可以针对医疗纠纷向法院起诉后,向法院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但需要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法院指定鉴定人进行鉴定。
  • 您好,医院误诊的话您可以先和他们协商,不成的话可以申请鉴定,鉴定结论做出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院应承担何种责任后,提起诉讼要求赔偿,具体情况您可以跟我一对一咨询或者来电为您免费咨询。
  • 要看医院是否存在过错行为,否则不承担赔偿责任。
  • 你好,可以要求医院进行相应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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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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