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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另外一个女人打架,我老公刚好看见,为此拉开,那女的扑向我老公抓脸,我跑过去抓住女的头发,然后对方咬住我手,拉架的人很多,然后我也用力往外拉,随后我立马报警。对方出现几个男的,要求赔偿一万元。说牙齿掉落两颗,我知道对方本是假牙齿,就告诉对方,我们报警了交给警察处理。四天后,女的牙齿装上了,可报案民警说对方是轻伤二级,四个月后把我老公抓走了,刑事拘留,还下达寻衅滋事罪,说对方有证人,据我咨询,牙齿掉落不能马上装假牙齿。请问,法医鉴定不能鉴定出对方是何时掉落的吗?

民事相关
2018-04-11 08:52:27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 你可以考虑诉讼主张的 如果是刑事行为建议积极报警
  •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追问:冤枉的,本身就是假牙齿,把我手咬得很严重。我老公没动手
    解答:要看伤情鉴定情况
  •   1、打架致人轻伤害案件属于刑事案件;  2、涉嫌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3、如果对对方的伤情鉴定存有疑义,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4、法律依据:《刑法》(1997修订)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 因打架致人轻微伤而被公安机关处予拘留并罚款的行政处罚的,当事人只是承担了伤害他人人身的行政责任,但并不能因此免除对受害者的民事赔偿责任,当事人仍应赔偿受害者因人身侵害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1、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毁坏财物、破坏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属于“情节恶劣”或“情节严重”,应以寻衅滋事罪论处: (1)、在两年内实施三次以上寻衅滋事行为的; (2)、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一人以上轻伤或三人以上轻微伤的; (3)、追逐、拦截、辱骂他人、致使他人无法正常生活、工作,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4)、强拿硬要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以上、任意损毁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或者任意占用公私财物1万元以上的。 3、 可以申请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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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