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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二人从长辈处继承4间房屋,因弟弟尚小,契约上的名字写的是兄长。30年前,兄弟二人分别取得2间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到目前为止,兄弟二人都分别更换了好几次房产证。目前,兄弟二人产生矛盾,兄长以四间房屋均是自己的契约为证据想起诉,撤销弟弟30年前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不知是否合法、可行?

继承
2017-06-14 19:53:52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