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一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具体到实践操作中,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根据你的陈述,依据相关规定,由于你们的子女属于上述规定的两周岁以下,一般是随母亲生活为宜。
个人认为,你当前首先需要面临的问题是——是否离得掉婚。因为子女抚养问题完全是建立在离婚的前提之上的,如果婚都没有离掉,也就谈不上这个问题了。当然,如果没有离婚,作为孩子的母亲,你有权探望和抚养孩子。至于离婚时子女的抚养问题,必须提醒的是,这是一个处理起来相对灵活的问题,虽然有相关规定,但一般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并结合法律规定进行判断,结果并不是唯一肯定的。
以上意见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