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今天提出离职,周五想走,但是公司不放,请问我强行离职会有什么后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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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个人提出离职分三种情况: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2、依据《劳动合同法》37条,你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用人单位有义务结清工资办理离职手续。
3、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你直接提交辞职信就走人,这个时候就是你违法了,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你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你承担。
二、你可以通过快递或挂号信邮寄给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也就是通俗说的辞职信、辞职报告),这样便于保留证据。用人单位不支付你工资或不为你办理离职手续,你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解决;
三、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37、38、46、47、50条
追问:谢谢,因为下周一下个公司让我入职,这个公司不放,这种怎么协商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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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提前30日以书面方式提出辞职,之后就可以离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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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协商解决
追问:谢谢,因为下周一下个公司让我入职,这个公司不放,这种怎么协商额。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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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工作移交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可要求赔偿。
追问:但是,我下周一要入职下一家公司,这家公司不放我走。怎么办?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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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离职需要提前三十天书面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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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