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弟兄三人,我大哥当事结婚,申请了宅基地证,房子是我爸出钱盖的。我二哥结婚,申请了宅基地证,盖的房子是我爸出钱盖的。但他们办理房产证时把房子办理在他们个自的名字下。我的房子是我爸宅基地的房子扒掉一后,宅基地证变更到我的名字下我爸和我共同盖的房子。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把房产证办理在他的名字下,房产证上没有共有人,我爸和一直居住在一起直到我爸去世。我想问这些房子按继承法怎么去继承。还有我的宅基地的归属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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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属于你爸的,你爸去世后你们弟兄三个平分,你两个哥是有继承权的,如果你两个哥放弃继承权的话,由你单独继承,或者你父亲生前留下的有遗嘱的话,就按遗嘱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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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和家人协商处理不了,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希望我的回答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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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证在你的名下,所以使用权肯定是你的,至于房子除非你有证据证明你曾经出了一半的钱,否则会全部按照你父亲的遗产处理,由你母亲和三兄弟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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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证明你出资了就可易认定为你和你父母的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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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宅基地一般是无法继承的,如您是该户,是可以继续承包该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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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