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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年前我帮人担保贷款,他找我签字时,没有在银行,也没有银行工作人员在场,请问这样的签字担保有效吗?当时我也不懂这个,内容也没有看,而且事后贷款人也没有给我合同什么的。现在贷款人不还款,银行一直找我。我应该承担责任吗?如果需要承担责任的话,我可以跟银行约定每月定期定额还少量金额吗?比如一个月还500。因为我的工资一个月也就1500左右。银行最近整治,说不还款就拘留,我好害怕!

债权债务
2017-06-20 11:53:0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担保如果签字确认,就已经发生法律效力,除非证明签字行为违背了你本人的真实意志或者签字时你是不知情等情况
  • 你好,只要担保合同没有其他的效力瑕疵,那债务人和保证人签字后就具有法律效力了,没有在银行签不会影响到担保合同的效力。一般签订了合同之后就要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义务,但也可以和银行协商,看是否能减少还款的金额。担保人承担的责任是根据其保证的方式不同,承担也有所不同。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 你好:看证据了
  • 你好,需要看合同约定,了解担保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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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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